名人小时候 | 童年别趣
腕上的“手表”
儿时爱在腕上画手表,那是那个时代的文身。小孩皮松,圆珠笔戳在腕子肉上有些痛,表也画不圆。画上一个大圆之后,里面画一个小圆,交待表壳和表蒙子的关系,这两个圆由于皮肉游走变成扁圆。但我们不太介意这个,不圆就不圆。
表画好了,画上面的小疙瘩,上劲用的。这是只机械表,要上劲儿。然后是表带。我最喜欢画表带,刷刷刷,竖的线条环腕画一圈儿,说枕木也是可以的。
一帮小孩,甩着黝(yǒu)黑细瘦的手腕,每人有了一块手表,互相把臂赏玩。我们去游泳池展臂游泳。水下,头发像水草一样漂着,眼睛拼力睁一小缝瞧腕上画的表,它蓝荧荧地端敷于腕上,带漂白粉的池水无损圆珠笔油的光芒。
在昭乌达游泳池游过泳的小孩都知道,腕子上画一块表,划水轻快,速度也快,那是在上个世纪的 60 年代。
游过泳,我们去商店观赏玻璃柜台里的美食。蜡做的芒果和仙桃有点像真的,放在瓷盘里。蜡的大鸭梨甚至有褐色斑点和弯曲枯萎的黑柄。我们知道它们是假的,但照样咽唾沫。唾沫不知从什么地方涌集嗓子眼,咽进肚子里咚咚响。我们双手把着柜台玻璃,眼盯着蜡果,脚步缓至不移动。腕子上的表露一排。我们七八个人,露七八块表。我们油黑的腹腔凹进去像一个洞,扇形肋骨像手风琴的键盘,但弯斜,肚脐是一只干瘪的口袋系的嘴。商店的女营业员看到这么多的表,乐了。我们镇定地看我们的表,这有什么好笑?
如果有一块真实的表,表针真实地移动,耳朵凑上去听取“滴答”之声,那也许是一万年以后的愿景。长大了也许有,也许没有。有人一辈子都没有一块手表。我不明白表为什么会走动,说是齿轮在动。可齿轮……是哪个齿轮先动了一下,引起那么多齿轮不安地走动?
我并没有梦想有一块真表,圆珠笔画的表已经很好,不怕摔,也丢不了。弊病是不可用手捏那块皮,一捏,7、8、9 点全跑一块儿了。我爸有一块山度士手表,给我大爷治病卖掉了。我没见过。
整个夏天,我们游泳、看电影、上南山。有一次回家晚了,我妈在家属院四处找不到我。回到家,我站墙角挨训。我妈训完了,看到我的表,拉过手,朝腕子上啪啪打了几下,“这么晚回家,还好意思戴表。”
画 小 鱼
我姐教我画小鱼,于是,我不再拿着铅笔,在她的写字本上乱画了。
小鱼是一笔画成的。从尾巴开始,沿弧线向前,在鱼嘴的地方转折向后,然后一竖,就是尾巴。记住,鱼头一律是向左面,这就是向前,我姐就是这么教的。如果比较灵慧的话,可在鱼身画上瓦片似的鱼鳞,鱼尾由横线罗列而成。
我站在炕上,把小鱼一条接一条地从炕沿边的白墙上画到窗户边上,它们像箭头,一个跟着一个前进,永不掉头。接着画它们腹下的第二排,然后是第三排。鱼群在离我们家炕边三尺高的墙上庄严进军,比黄海或加勒比海汛期的鱼儿都要多。当你相信鱼的真实性之后,就无法怀疑墙乃是大海。多么宽广的大海啊。我常常坐在被垛上注视鱼群前进,为它们的气势所打动。然后,再使被垛这面墙也布满鱼群,当然,它们是向另一个方向行进的。
描摹一种形象,对孩子来说,是第一次对客观世界进行表达,也是第一次抽象。在这之前,孩子脑中的外界映象太多,而倾吐得太少。一进一出,心脑平衡,人与世界也得到平衡。不然我也不能画那么多的鱼。不比别人更能理解原始人为什么在艰苦的环境中,于跳跃的火光下在石壁上画岩画。一个不会写字又急于表达对世界看法的人,大约如此。而岩画留给我们的信息,并不是画上的鹿和狼,而是画画的人曾经在世上寂寞地活过。
我们家的鱼,在那个时期以惊人的速度繁殖,桌子上、杂志上,包括箱子盖内侧的木板上,都布满栩栩如生的小鱼,它们甚至钻进了我爸皮鞋的鞋垫上。我记得有一本好看的书,大开本彩印精装,叫《辉煌的十年》,记录内蒙古自治区成立十周年的盛绩。这本书所有的空白处,都被我画上了小鱼,正所谓年年有余。殊不知,此书是我爸借来写稿子用的,他一翻竟大吃一惊。他把书对着我妈一页一页翻开,绝望地说:“看,这怎么退还?”又翻一页,“怎么还?”我妈眼里分明带着笑意,但装作沉重地摇头。我爸问:“谁教他画鱼的?”不用说,我姐挨了一顿严厉的斥责。
我的“小家”
小时候,我对“家”的想象寄托于一个火柴盒里,这是小而方正、与四外隔离的所在。我想象未来的家就应该建在火柴盒里,里面并排躺着我和媳妇。
在童年,媳妇不是我刻意追求的。只是听大人说,媳妇对于家的不可或缺。娶来媳妇干什么呢?我没有其他不洁的念头,也没有让她干活做饭这种老练的构思。当时有了媳妇,就有了讲故事和听故事的伙伴。黑夜,我和媳妇躺在火柴盒里,枕着自己的胳膊讲故事。我讲一个,她也必须讲一个。谁也不许少讲。在我们家里,一切都非常讲道理。
这个家里没有灯,火柴盒里不能安灯,这正是神秘的所在。这个家里还有一个问题,就是我们躺进去之后,需要有人把这抽屉式的居室推进去。天亮后,也要有人把它拉出来。谁来为我们服务呢?按童话里说的,应该是戴白色假发穿长筒袜的仆人。如果没有这样的仆人,就应该由我妈担任,每天开关火柴盒。
至于孩子,在火柴盒里是不受欢迎的。我有这种梦想的时候,是五六岁。而当时我想象的孩子则是婴儿。婴儿擅尿床,擅无理啼哭,不适合住火柴盒。火柴盒里的设施,是一张彩色玻璃糖纸。想想看,这是一个铺着玻璃糖纸的新房,不仅富足,而且浪漫。
现在揣摩童年对于“家”的构想,它的诱惑在于小和隔离感。小的东西大多神秘。而与人隔离,是人们建立家的原始冲动之一。童年,我本生活在自己的家里,不缺少幸福,但还是想建立一个更小的家。人只有在与别人隔离开的时候,才感到安全。我在草原生活的时候,整天见不到一个人,天高地远,但还是回到四壁环堵的小屋时,才感到一种放松。因此,家无论多么奢华,也不能摆脱洞穴或巢这样的基本含义。人渴望冲出去和别人周旋,这是争夺原则。人又要划一块不为别人侵犯的地界供己所有,这是储藏原则。无论怎样说,家都是一种隐秘的所在。
黄色小羽毛
小时候,我从午睡醒来——午睡从来都像从另外的地方旅行回来一样,对眼前十分陌生——在台阶上发现一根羽毛。
不知这是什么鸟儿身上的羽毛,而落在我家的台阶上也并非偶然。我向附近的电线杆子和树上看,包括小瑞家高耸的门楼,都没有发现那只鸟儿。
这根羽毛是淡黄色的,如果再长一些,就和画里马克思在大英博物馆写《资本论》用的笔差不多了。
我把羽毛收好,思考它的用处。比如,可以插在衣领上,不,那会被别人抢走;可以用它当小扫帚,扫窗台上的细土面儿,也没什么意思。最大的用处是写一封紧急的信件,粘上它,寄出去。我不知谁需要一封紧急的信,也不知道内容是什么。
我把羽毛染成红色,使人感到又换了一根羽毛,然后是蓝色。可惜钢笔水没有其他颜色了。
我姐说:“你把羽毛洗干净,放回去,小鸟儿一定会回来找。”
是吗?这太好了。我清洗羽毛,但它显得凌乱不堪,纹路都裂开了。我把它放在台阶上,在西屋的玻璃窗里监视。为使其早来,又放了几粒米。少顷,再用一个红的空铁盒盛水放上去。来吧,鸟儿。我知道找到自己丢失的东西那种惊喜——当年找到遗失在体育场的书包,抱着不肯松手。尽管边上并没有米粒和红盒子盛的清水。
世间最漫长的事情莫过于等一只鸟儿的来访。它终于没来,我以为它即使不来,也有可能派一只麻雀过来,叼走这根羽毛——麻雀匆忙地吃点米,啄羽高飞。这一切,都被不知藏在哪棵树深处的黄色小鸟仔细地看在了眼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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